汉语“民主”的词源


《尚书·商书》有“民主罔与成厥功”,但这里的“民主”是“人主”的意思,类似后来的“皇上”。据黃春興1998年的文章《 中文古義的「自由」與「民主」》,这个意思在清朝以前都是如此。

现代意义的、即“指人民有參與國事或對國事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的“民主”产生于1860年代中。据维基辞典,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陈生保在1996年的文章《中国語の中の日本語》中指出,这个意义上的“民主”取自古汉语而改变其原意,最初由美國傳教士丁韙良用在《万国公法》(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的翻译中。“美国保其诸邦各存民主之法”。对丁氏的翻译,任复兴撰文进行了分析。


: 评《读〈美国宪法原理〉、〈美国制宪会议记录〉有感》

这篇文章最初出现于网上的时间可能是2007-03-24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44809-1.shtml (作者:louderspeaker 时间:2007-03-24 16:10:00)
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202584 (作者:上海光榮 2007年03月24日16:35:4)

作者引用汉密尔顿《美国宪法原理》即《联邦党人文集》中的语句,可能没有错,但如果能指出每段引述来自哪篇文章、最好能给出页码就好了,以便查证。从引用的段落看,当时人们对“民主”的理解跟今天有些不同。可以想象,18世纪的民主严重掺杂着多数暴政(如法国革命后的罗伯斯庇尔所代表的),不可直接使用。但这篇文章被转贴时有人使用“美国国父们竟然是痛恨民主制度的”或“美国国父们的反民主言行”等题目给多数读者一个错觉,好像“民主”的内涵和外延在过去三百年间没有改变,美国国父们反对的民主好似今天我们认为的民主,这是危险的错觉。

这篇论文《民主•宪政•美德——〈联邦党人文集〉的“共和”概念》 持论较为公允: “联邦党人的共和概念是对古典共和主义的扬弃,它有限度地保留了古典共和概念的积极公民与民主的意涵,将古典共和中的直接民主置换为间接民主。第二,联邦党人把成熟于近代的宪政观念溶入共和观念中,在间接民主之上加载了宪政。就此而言,麦迪逊的共和概念涵括了民主而又超出民主,又不与民主简单等同起来”...... “对宪政政府的信仰是美国传统的核心。当美国人宣誓忠于民主时(在这个胜利与挫折相交织的年代,他们往往必须如此),他们指的是宪政的民主,即一种根据成文宪法分配政治权力且权力行使者受制于法治的政体。”


对网友问题的回复:

> 美国是有严格的法律保护反对派的,任何制度都可以有反对的声音。这样才能使政府常常“自新”,国家才能容纳各种声音。这才叫民主。

这种说法在各论坛上很普遍,但却是对“民主”的误解。你所说的可以叫做“自由”,更确切地说,是“言论自由”。民主概括地说是多数人的
意见有决定权,与自由非常不同,过分发展反而会与自由抵触,形成多数人的暴政,因此民主与自由同时存在或自由的民主(liberal 
democracy)才是理想的状态。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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