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得知某某已离婚多次。婚姻乃人生大事,假如首次选择错误,再次又错,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有自由意志的人本身是否有错。这位同学当年高中理科极优秀,且善属诗文,温文尔雅,仪表堂堂,入读最好的学府,找到最好的工作,事业有成,众人心羡。不过,读大学时,我在给他的一封信中委婉规劝他的一些行为,后来他找到我希望解释,但是,忍能对面揭人之短?(作为通讯和文学的书信在那些年尚未结束其两千年的历史,为本来可能尴尬的场景提供了一种方便的交流方式。)二十多年后的事,多少印证了那时的直觉。

长久幸福的婚姻基于经久不衰的真爱。不久前有网友问,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某人。我稍作思考便仓促提出一个标准:如果在对方因病需要换肾而一时不能获得肾器官捐献者,你真心愿意捐出自己的肾。网友质疑,按此标准,天下有情人岂不多半无真爱?所以,这个是否情愿捐肾的标准显然荒谬。不过,想来想去,还是不情愿完全放弃这个标准,也许它可用于另一种评判:爱情是否从激情转化为那种婚后多年才可体会到的发自肺腑、独立于肌肤之感的纯粹的感情。后来,在周国平的书中找到我正要表达的意思,他称前一种为浪漫式的爱情,后一种为亲情式的爱情,“在这种爱情中,浪漫因素也许仍然存在,但已降至次要地位,基本的成分乃是在长久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彼此的信任感和相知相惜之情。这种信任感不单凭借良好愿望,而是悠悠岁月培养起来的在重要的行为方式上互相尊重和赞成的能力,它随婚龄俱增,给人一种踏实感,会使婚姻放散出一种肃穆祥和的气氛。”这段文字很美,准确地描述了长期幸福的婚姻的发展状态,但不大适用于长期不很幸福的婚姻,虽然那种婚姻也不乏长久共同的生活。

换肾标准在中国的老先生们眼里一定是疯人之语,因为《孝经》开宗明义宣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但现在已是21世纪,孝的观念需要更新,发肤不敢毁伤属于儒家思想的糟粕,必须摒弃。现代医学能安全地做多种器官移植,岂止发、肤,活人的肾也能。为什么情愿换肾可作为判断亲情式爱情的标准?(姑且用周的“亲情式爱情”这个短语指称以上描述的“纯粹的感情”。)因为在这样的婚姻中,两人形成了一个虚拟的、象征意义的共生体,融为一个机体。当这个机体的一部分有疾,从这个单一的整体的角度看,捐出和接受肾并无所谓捐与受,只不过是同一机体不同部位之间的器官移植,无异于一人遭遇烧伤后从他的身体某部位取一块皮肤移植到烧伤部位,最终的结果是对整个机体——一个(虚拟的)而不是两个(物理的)机体——的生命力和健康实现最大化。舍此操作,这个共生体的一半将从人间消失,扔下另一半多年游浮于形在神不在的状态中,那种无尽的痛苦哪能比换肾带来的两半继续共同生活的幸福?

这种亲情式爱情蕴含无穷的内力,在生命的关键时刻默默地、但惊人地表现出来。它是纯粹的感情,与道德或善无关,不为做一个大好人,既不无私也不有私,而是与私无关;是无条件的,不基于对方作任何承诺;是自发的,不是除医学鉴定外有意识地计算得失后做的决策。长年的共同生活为这种感情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它重如山,风雨不移,威仪无犯;深如渊,了无波澜,静水流深;不求激情电驰之极乐,只愿执子之手以永年。

离婚,除极个别外,对双方都是悲痛的经历。虽然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原因大致能归类,有激烈的不和谐乃至家暴,有心有旁骛见异思迁,有停止学习如何相互适应、磨合、谦让。料想性格温和的老同学几次婚姻失败当是未曾耐心地从激情过度到亲情便放弃,我为他(还有她们)感到惋惜。但愿他来日放慢节奏,细细品尝夫妇生活的芳醇,因为它就像陈年好酒,愈久弥香。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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